重大调整!4月1日起实施,事关所有货车驾驶员!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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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日起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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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先来详细说说

大家最关心的记分规则的调整

一次记分的分值档

12分、6分、3分、2分、1分

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快来一起了解吧

↓↓↓


记分规则的调整情况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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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②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③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④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


⑤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⑦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一次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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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④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⑤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⑦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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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④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


⑤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⑥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⑦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⑩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⑪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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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④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⑤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⑩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⑪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⑫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⑬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⑭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⑮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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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⑤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⑥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


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⑧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从此次违法记分调整来看,记分政策更加人性化:记分周期满12分,可以通过学习和考试实现不降级,以及部分记分处罚下调,这些都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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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安全云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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